
5月同等学力 
  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项目优势:
  
 1、先统考后入学; 
  2、现场确认、统考、修学分等均可安排在教学点; 
  3、招生计划无名额限制;
  4、与统考相比难度较低,部分专业只考一门英语; 
  5、专业师资团队,考前通过率全国领先;
  6、专业教务团队,全程服务有保障。
武汉工程大学 
  2020年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197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学校地处光谷腹地,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18个学院、1个部、1个研究设计院,另有1个独立学院。1个国内“一流学科”,2个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省级优势学科,5个省级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翻译、艺术、工商管理、法律、会计、工程等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其中工程硕士授权类别包含10个授权领域。 
  【培养质量】 
  学校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领导人是我校的毕业生。五年来,我校学生获得国际级奖项8项,国家级奖133项、省部级奖564项。研究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高端就业率和升学率在40%以上。 
  
  
【报考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6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网上预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二)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
  
【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各培养单位根据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的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武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 
  【报名程序及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 
  2、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6年内修完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6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手续,并在一年半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4、第一、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7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5、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申请一次重新答辩,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且重新交纳答辩费,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6、学位授予按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培养费用】
  学习费用: 
  总费用39800元 
  缴费方式: 
  第一次:报名注册缴纳6500元学费(包含报名费、学籍注册费、考前培训费); 
  第二次:统考通过后,缴纳学费18000元,异地培养费、书籍资料费5300元(合计:23300元); 
  第三次:修完学分,论文开题前缴纳10000元。
  | 收费标准  | 收费时间  | 
报名费  | 500元  | 报名时缴纳  | 
学籍注册费  | 2500元  | 报名时缴纳  | 
考前培训费(英语)  | 3500元  | 报名时缴纳(网课)  | 
学费   | 18000元  | 统考通过后缴纳  | 
异地培养费、书籍资料费  | 5300元  | 统考通过后缴纳  | 
论文开题指导费  | 10000元  | 论文开题前  | 
合计  | 39800元  | 
  | 
【武汉工程大学同等学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代码  | 名称  | 学院  | 考试综合  | |
301  | 法学  | 法商学院  | 英语  | 法学  | 
305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英语  | 哲学或政治学  | 
502  | 外国语言文学  | 外语学院  | 英语  | 无  | 
703  | 化学  | 化工与制药学院  | 英语  | 无  | 
802  | 机械工程  | 机电工程学院  | 英语  | 机械工程  | 
803  | 光学工程  | 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理学院  | 英语  | 无  | 
837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兴发矿业学院  | 英语  | 无  | 
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英语  | 无  | 
807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机电工程学院  | 英语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电气信息学院  | 英语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英语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814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英语  | 无  | 
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化学与制药学院  | 英语  | 无  | 
819  | 矿业工程  | 兴发矿业学院  | 英语  | 无  | 
830  | 坏境科学与工程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英语  | 无  | 
835  | 软件工程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英语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007  | 药学  | 化工与制药学院  | 英语  | 无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学院  | 英语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2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院  | 英语  | 工商管理  | 
1204  | 公共管理  | 管理学院  | 英语  | 公共管理  | 
1305  | 设计学  | 艺术设计学院  | 英语  | 无  | 
703  | 化学(0703Z1工业微生物)  | 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 英语  | 无  | 
703  | 化学(0703Z2制药化学)  | 化学与制药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英语  | 无  | 
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 英语  | 无  | 
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化学与制药学院  | 英语  | 无  | 
814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英语  | 无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Z1艺术管理)  | 艺术设计学院  | 英语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  |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Z2体育管理)  | 体育部  | 英语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注: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需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2.上表中考试科目参考《关于做好2018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8]1号)文件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
【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学院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院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其它费用自理。 
  4、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研招办咨询,也可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咨询与报名联系方式】
附件一 武汉工程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情况表
姓名  | 
  | 性别  | 
  | 学号  | 
  | 入学日期  | 
  | 一寸免冠照片  | |||||||||
专业  | 
  | 所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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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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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 座机:  | 电子邮箱:  | |||||||||||||||
工作单位  |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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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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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时间  | 
  | 毕业号  | 
  | 学位获得时间  | 
  | 学位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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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成绩  | 外国语成绩  | 
  | 外国语成绩合格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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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综合成绩  | 
  | 学科综合成绩合格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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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 课 程 名 称  | 总学时数  | 学分  | 授课学期(请用“X年~X年第X学期”注明)  | 考试时间  | 任课教师  | 成绩  | ||||||||||
学位课  | 公共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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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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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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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课程总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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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秘书签名:             (院、系盖章)   | 
  | 审核人签名:           (专业学位办盖章)   | |||||||||||||||
注:本表一式两份
附件二 
  武汉工程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 
学 院  | 
  | 专 业  |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生年月  | 
  | 申请日期  | 
  | 
政治面貌  | 
  | 何时工作  | 
  | 
工作单位  | 
  | 从事工作  | 
  | 
行政职务  | 
  | 技术职务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电话号码  | 
  | 身份证号  | 
  | 
何校毕业  | 
  | 何时毕业  | 
  | 
学何专业  | 
  | 获何学位  | 
  | 
毕业证号  | 
  | 学位证号  | 
  | 
电子邮箱  | 
  | ||
单 位 鉴 定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